在税务局查你之前,先用税务局自己的预警指标把自己查一遍。
L1 单票规则(法条硬依据)→ L2 三流交叉(发票 / 资金 / 合同)→ L3 组合指标(统计模式)。 三层的输出形态刻意不同:L1/L2 挂法条,L3 只列统计证据与核查建议 —— 它本来就没有条款可引。
179 张发票 / 17 家供应商,含资金流水与合同台账。全部为自造模拟数据, 不含任何真实企业或个人信息。发票号码符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的 20 位数电票编码规则,省级区域码取固定值、顺序码随机,不指向任何真实纳税人。
列名与本工具导出的四份 CSV 对称。表头不匹配会逐个列出缺失/多余列名; 字段读不出来的票标「数据不完整」,不进台账、不参与统计 —— 不替它猜值。
主表可加「用途」、子表可加「品目分类」两列承载业务要素。不带这两列时,自动调 LLM 抽取层从「业务摘要」列抽 —— 抽不出来的票单独成桶、不跑 L1、不进 L1 分母, 界面逐张写明原因。未配置模型密钥或没有业务摘要时,L1 整层不执行; L2 / L3 不消费这些要素,任何情况下都照常执行。